研究生院是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研究生教育和行政管理机构,是实现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办学目标中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决策、组织实施与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 制定各学科、专业和各类研究生的招生计划;组织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招生宣传、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 组织实施新增研究生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
三、 组织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实施研究生的学籍和教学管理;
四、 组织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主要进行培养模式、课程和教材建设与改革工作;
五、 建立健全各类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和评价体系;
六、 负责全校各类学位授予及管理工作;
七、 负责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
八、 组织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育工程相关项目;
九、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 组织实施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相关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改革以及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